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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推荐15篇) -z6尊龙app官方网站

时间:2023-09-17 12:32:03 | 作者:用户投稿

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青春,是生生不息绽放的彼岸花,是不期而遇的小惊喜,愿我们都是如此。

——题记

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笔尖勾勒的青春像极了你我。很多人说:张嘉佳,写的不是文字而是大多数人的青春与人生。书中写道: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

如山间清爽的风,

如古城温暖的光,

从清晨到夜晚,

由山野到书房

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张嘉佳评价自己的作品“这是一本纷乱的书,随便打开一篇就好”。的确,他的书信手捻开一页读来都不会觉得枯燥乏味,而是篇篇有亮点,皆有独特的存在意义,很是引人入胜。书中夹杂的那几张彩页,绘满了画,递进着故事,也将其中的深意娓娓道来。

在作者笔下,“情”与“青春”跃然、飞奔,我记起书中茅十八与恋人之间的小碎片故事。是一个可爱的姑娘将只言片语的茅十八改造成了废话流,妙趣横生,惹得读者捧腹大笑不止;记起了“嘴强王者”胡言与他的青春,胡言妈妈的幽默,认真;记起张嘉佳对十二星座的人物设定、分析,每一篇每一句,字里行间都仿佛都倒映着我们的影子;记起管春毛毛,和自己一起犯二,在一起疯、闹的情景,像极了自己的青春年少;记起一群人到处找酒吧,只为最后的获胜;记起猪头的爱情卑微又伟大……一篇篇故事无比动人心弦,是沸腾的热血青春,是不羁的成长之旅。

像朋友在深夜跟你叙述,叙述他走过的那万水千山。那么多的篇章,有温暖的,有明亮的,有落单的,有疯狂的,有无聊的,也有胡说八道的。当你辗转难眠时,当你需要安慰时,当你等候列车时,当你赖床不起时,当你饭后困顿时,都能找到那么一篇合适的来读。正如张嘉佳说,希望写一本书,让我们可以放进书架里,留在枕边,或者送给最重要的那个人,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恰是。

有一些章节,些许言语,戳中了个人的痛点,仿佛某个阶段的那个自己,像极了。

张嘉佳的文字,温暖,柔软,直抵人心;他的文字,深刻,幽默,妙趣横生;他的文字,浪漫,不失婉约,令人动容;他的文字触动我的心弦。

“我同一些人的世界路过,一些人从我的世界路过”,他这样说。仿佛一双慧眼看透了很多很多。他说,“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待在你脚边,但你有自己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人。”“难过的时候,去哪里天空都挂着泪水,后来发现,因为这样,所以天空格外明亮,明亮到可以看到自己”,像极了伤心难过时的我,只想刻意隐瞒,不愿对外公开;关于记忆的那一座沙城,他这样勾勒,“把关于z6尊龙app官方网站之间的所有影子埋葬,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哪怕往前走,是和你擦肩而过”,像极了你我执拗的青春年少,不甘心、不屈服、不计后果。

《从你的世界路过》,随便打开一篇就行。

因为,那里有着你的青春。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孟德斯鸠曾说:“喜爱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无聊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茫茫书海中,有幸遇见了我爱不释手的书——《青铜葵花》,看这本书仿佛就像遇见了自己一样。

在我刚刚接触了“书”这样的东西后,我发现无穷的奥秘等着我去探索。在图书馆里,我轻抚着书角,细细挑选着我中意的那本书,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它,看到封面,就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打开它了。这本书到现在我都还记得,每一页的水墨味,夹着一笔一画的字,让人垂涎三尺。

曹文轩创作了这本书,内容实在让人着迷:城市女孩葵花跟随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因为一次事故,爸爸意外身亡,贫穷的青铜一家收养了葵花,成为了他的妹妹,青铜是个哑巴,是个乡村小伙,突然出现的妹妹让他担任了男子汉的责任,家里只能供一个人上学,他把机会让给了妹妹;为了葵花能照相,他冒着大风大雪站在街头卖芦花鞋,葵花不扎新头绳不照相,不买新衣服,把钱省下来教青铜识大字。家里没钱买油灯,青铜给葵花做了一个灯;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更漂亮,他制作出了会发光,美丽,纯洁,独一无二的冰项链。可是,事事不可能都很顺利,在葵花十二岁时,命运将她召回了城市,青铜在葵花走后,坐在草垛上,喊出了“葵花”……

这是一个氤氲在苦难的雾气中的故事,灾年没有吃的,青铜想了许多办法挖芦根,抓野鸡,给葵花解馋。青铜他们一家经历许多困难,但都在跌倒中站起,在充满天灾人祸的岁月里,他们乐观地活着,从容地面对一切困难。葵花老是分不清草和麦苗,但她在积极的把一切做到最好,她身村娇小,力气不大,干不了农活,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但她从不放弃,坚持了下来。青铜虽是个哑巴,但他为葵花做了许多事,葵花的到来也让青铜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个城市女孩一个乡村男孩,他们的碰撞都让对方发生了改变,天真纯洁,心地善良,贵在坚持的葵花,积极向上,对生活充满希望,坚持不懈的青铜,他们的故事,令人动容。

青铜和葵花在一起的日子是十分快乐的,葵花教青铜识大字,青铜在努力的学习,在麦田干农活,他们认真,一丝不苟地仔细工作,有时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地就到了傍晚,他们一起回家。从不感叹日子难,有时还和同伴一起去划船。乡村生活的日子可能就是如此。可能你没见过大麦地;可能你没见过那美丽的水乡风光;可能你没见过那里的牲畜;可能你没见到那的大槐树。他们却在那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只属于他们的美好时光,人生亦是如此。

在葵花十二岁的时候,命运又一次抵达她的面前,她要回城市了,要回到出生的那个地方了。青铜很舍不得,他坐在草垛上,望着一望无际的麦田,喊出了葵花的名字……人生总是苦乐交织在苦艰中找到快乐并不难,要用乐观之心面对困难,心灵和精神也因此升华变得美妙强大。正如最后青铜叫出了“葵花”,葵花回归了城市。

《青铜葵花》,葵花的爸爸画过一幅画,青铜做的葵花。我不仅喜欢这本书,还喜欢作者,他的作品我大多数看过。

这本书写难——苦难,写爱——至爱,写美——大美,都刻画到了深处真是人间珍贵的真情。三毛说过:人生有如三道茶,第一道苦苦生命,第二道甜似爱情,第三道淡如春风。诗意的苦难在将泪水中延续,然而正视苦难、尊敬苦难、克服苦难,我们成长了……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在《昆虫记》里我学到了很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更新了我对昆虫的认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昆虫世界不是那么枯燥的,里面有着无穷无尽的乐趣。

我认识《昆虫记》是在暑假作业中,才看到第一卷,里面的内容就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对它的第一印象是:景物描写很到位,一个昆虫学家文笔居然那么好,真让我大开眼界。接下来,我兴奋地读完整本书,发现书中虽然用大量的文字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但并不像一般的自然科学作品那样枯燥,而是文笔很优美,可以说是一部非常出色的文学作品。作者的语言朴实清新、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和诗意。作者对自然界里动植物的声、色、形、气息等多方面的描写都恰到好处,并且使用了大量栩栩如生的比喻和亲切有趣的拟人。作者能把抽象单调的自然科学知识描绘得如此形象,太让我震撼了!

我最喜欢的章节是第二卷的第四章“蟋蟀的歌唱”。这一章,作者把蟋蟀比喻成一个音乐家,介绍了它的“乐器”,告诉大家蟋蟀为什么都是“左”撇子。

作者说蟋蟀的乐器是它的摩擦脉和它的150个三棱柱齿,锯齿与左前翅的摩擦脉相啮合,相当于四个扬琴同时弹奏,下面的两个摩擦脉直接靠摩擦发声,上面的两个由于摩脉的震动发音,这就是蟋蟀“乐器”发声的原理。

蟋蟀为什么是左撇子而不是右撇子呢?法布尔为了弄明白这个道理,不厌其烦一次又一次地做实验。法布尔先做成年蟋蟀的实验。他设法将一只成年蟋蟀的右前翅挪移到左前翅上面,并且非常小心地不让蟋蟀的胳膊脱臼。从这个细节中我看出了作者对昆虫的爱护。实验过程中作者的细心、耐心、爱心都太吸引我了。不过,作者的这次实验并没有成功。因为手术完后,刚开始蟋蟀还是比较平静的,但没过多久,它就对整形手术产生排异反应,然后费劲地将翅膀扳回原位。面对蟋蟀的顽强坚持,作者明白改变是不可能的了。后来,作者又找来了蟋蟀的幼虫做实验。为什么要找幼虫做实验呢?因为成年蟋蟀的翅膜已经僵硬了,纹理已经定型,所以无法接受这样的改变。他找了一只蟋蟀幼虫留心它的羽化,严密地注视着它的变化,终于等到了它的蜕皮。作者清楚的记得,五月的一个上午,大概十一点钟,一只幼虫退去了它的旧衣,后翅一直呈现退化的样子,前翅则慢慢展开,变大的右翅快要盖住右前翅的时候就到了改造它的时刻了。为了保护幼虫的薄翼,作者选择用一根草作为工具将它的右前翅叠放在左前翅上面。但是这一次又没有成功,因为蟋蟀幼虫还是坚持把右前翅扳回原位去。

于是,法布尔用事实证明了蟋蟀不可能成为右撇子。

读到这里,我非常敬佩作者为了研究昆虫而孜孜不倦、锲而不舍的探索精神,这正是最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以后也要用上法布尔的钻研精神,好好学习,多读课外书,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

法布尔的《昆虫记》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成为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一生何其漫长,多少时光堆砌而成。

一生又何其简短,不过几句言语。

这世间没有谁能够留住岁月,与光阴下赌注。因为,这将会是一场必败的赌局,任何人都做不了那个赢者。到了人生尽头,你我早已不复往日风采,而时光不老,依旧那样青翠如初。《那年那信》带给了我对岁月更加深刻的领悟。

我喜欢这本书,就像作者的父母所说,自己的家信,自己珍惜,对别人也许没什么。而女儿觉得,这些信可以看到一个家,又不仅仅是一个家,就像拼图,一个个家庭拼出了这世间图景,不同的年代,世间图景在变化,这些信也有着民间的历史记录价值。

作者的爸妈之间以及他和孩子们之间写了很多家书,共有1700封,作者从中选了一些,分成不同的主题放在这本书中,讲讲故事,再分享信的内容,并在每个主题前后给她的下一代及下下一代写上几句,促进后代们思考了解长辈的过去年代。就是这样简单的描述,总能引起多人的共鸣。

这本书很感人,很真诚,就是这薄薄的一本书,却道尽了她们家的故事及幸福与甜蜜。这本书的情调主要从甜蜜温馨为主,痛苦与磨难为次,不管是她父母之间的信任与恩爱,还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关爱,还是作者四姐弟之间的深厚感情都令我深深感动。

“我们为什么那么珍惜这些家信?因为,白纸黑字真真切切,有情有爱,所有信都是情的记述,爱的记载。现在手写的信越来越少了,这就更加显得珍贵无比了。”这就是作者所表达的中心。

作者父母之间的爱情更加令人羡慕。作者的妈妈开朗爽快,任性甚至霸道,爸爸温文尔雅,低调节制,他们之间有着陌生的联系,性格互补,相爱相杀,这样的爱情谁不羡慕?他们一路走来,风风雨雨,不管遇到什么,在内心深处,他们都互为知音,父母之情的书信来往,多是情爱为主,他们之间也会互相的深情道白他们之间的爱情就像夕阳红艳飘荡天空,挑灯夜话温暖斗室。彼此相拥挤着,相互追逐着,形影相随,终日娓娓细语。这世间最浪漫的事,大概就是一起慢慢变老。和谐的缘分,缘分的和谐。

在困难的时光,和谁在一起,那个人留下的记忆,总是会刻骨铭心的。这是作者姥爷与姥姥之间的情谊,在这本书中,作者会教你许多深刻,刻骨铭心的哲理与温暖人心的故事。

怀旧,是一种珍视,是一种不愿忘却的态度,在网络遍布的世间,那邮筒就如印在人们的脑海中,记忆犹在。那些手写的寄邮筒的信,超过千山万水,能跨过人潮涌海来到你我身边,一信彷佛能抵千金万金。

时光泛滥成灾,却又稍纵即逝,能留住的美好,是那么微不足道。但一封又一封的家信总能道尽上辈人的人世情苦,叫人情难不禁,道尽万水千山,只为寻知音一人。

流光容易把人抛,却总有人难承时光不弃,抒写出人生的传奇故事。《那年那信》就像是悠然自得的闲聊家常。平淡无奇的笔墨,却总能描摹出一幅幅和谐亲切而又温暖的画卷。

她们之间的故事,平静的铺陈在纸上,让我们在朴素祥和的光阴里,忘记了转换的流年,处处流露真情。

寂寞空庭,晚春花落是一种无奈。

跋山涉水的星光,一眼春秋,人情常在是一种兴事。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让我受益匪浅。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海伦·凯勒,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小时候被疾病夺去了听觉,并且话也讲不了,变成了一个聋哑人了。但幸运的是,1886年,她的老师安妮·莎莉带着她开始了自己漫长的学习旅程。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拿到了博士学位。作为一个聋哑人,能凭借自己的努力拿到博士学位,这让我敬佩不已。而我自己呢?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有一次我被一道数学题难住了,百思不得其解。我我绞尽脑汁的想来想去,终究还是不会,当我想退缩的时候,就想到了她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还能坚持学习,我便鼓起了勇气,继续思考,我想到了这道数学题的答案。与他的坚持相比,我的这点努力更显得微不足道了。

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中,海伦说道:“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那该有多好啊,那就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看来她写书早已不像小时候那样的暴躁、孤独和任性了,他早已走出了困境,走出了那漆黑的世界,对他的人生来说已经成功了一半。

可见,知识是多么伟大,能让一名又聋又哑的残疾人写出如此精彩的文章。在世界上创造一个又一个的辉煌的篇章。“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我们还有很长的日子,与其浑浑噩噩的度过,一事无成,不如好好学习,珍惜这每一天,每一个时光。

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觉得我是幸运的。与海伦·凯勒相比,我现在的生活又算的了什么呢?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的面对生活,不能遇到困难就退缩。我要像海伦·凯勒一样,永不放弃,执着奋进。她这种精神激励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让我们的,让我们像她珍惜世界一样,珍惜我们的生命吧!这样生活变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

人的生活总有挫折,总没有万事都如意,就像海伦,但他依然乐观向上。虽然看不见天空,但它却仍然勇敢的抬头,向着新生活,向着幸福,向着明天精彩的生活出发。我们要学习海伦这种自强不息,乐观向上的精神,这样平凡的人生才会绽放出灿烂的生命之花。

海伦·凯勒虽然一开始脾气很暴躁,那是因为觉得命运对他不公平。但是经过老师的教育和对世界的感受,她开始振作了起来,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她认为这是一个考验,他对待命运不屈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海伦,一个多么积极、不屈不挠的名字。她激励着我们,让我们在人生的路上一步步向前迈进!

篇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红楼梦》

放一本书在脚下,飞起来才不会孤单害怕。

——题记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偶尔听到了《葬花吟》愁肠哀怨的曲子,使我欲罢不能。爱屋及乌,拈起指,翻开书扉,一缕缕书香萦绕心间,久久不能散去。手指间留下了淡淡书香,在不经意间,书籍闯进了我的生活,像一股清流,不断改变并刷新着我的生活。十几年来,书我读了不少,但唯独对《红楼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古典文学名著,也是一部贵族之家活色生香的日常生活史,诗酒风流令人眼花缭乱,心驰神往。《红楼梦》一书中,写尽了人情世故,世间冷暖。贾府繁华之时,门庭若市,高朋满座,满天下的人都在献殷勤;当没落之时,却门可罗雀,无人问津,真是“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让我读懂了世态炎凉。把人性的凉薄本质生动地展现了出来。这本书把人物都写活了,印证了对联中“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让人猜不透深红楼中的一切。

曹雪芹先生,出生于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家境优渥,之所以能写出这部闻名远世的作品,岂不是自己人生的写照?早年曹雪芹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但在雍正六年(1728年),曹家因获罪被抄家,曹家至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科举落第,经历了家庭、科举的双重打击,曹雪芹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了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都说读懂了《红楼梦》就读懂了人生,红楼梦的人物关系如此的复杂,但在曹雪芹的笔下,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个人色彩,每个人亦都是生活的主角。

金陵十二钗之首——林黛玉气质出众,长相标致,才华横溢又多愁善感令人怜爱;贾宝玉文思敏捷、重情重义,难怪到处留情;凤姐精明能干,阿谀奉承,两面三刀,贪婪虚伪,手握荣国府代理管家的位置,深得贾府高层主子的待见不足为怪。薛宝钗,才貌双全,温柔大度,博学多识,城府深沉,最终成为家族口碑中宝哥哥的佳偶人选……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浪漫又凄婉的爱情故事。

贾宝玉从小就生活在了深宅大院里,生活无忧无虑,但家族里施加的各种压力,使宝玉失去快乐,几乎窒息。诚然,黛玉从小失去了父母,孤高自许,孤单敏感,其诗清逸脱俗,风流别致,“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有岫。”当他们相遇后,一见钟情,惺惺相惜,贾宝玉开始关注她,关心、爱护她,给了她从未有过的温情。两颗心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但是他们最后以对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彻底背叛和爱情悲剧结局而告终。封建观念、封建思想岂能有个人选择的权利,对于家族而言,个人只是沧海一粟,有的只是家族的荣辱兴衰,这才有了悲剧的结局。

有人说:“《红楼梦》是一生一世都要看下去的书。”人生不同的年龄阶段,总能读出不同的感悟。

年少时读《红楼梦》,或许不能领悟太多,但能感受到时代的变迁,封建大家族的没落。有情人难成眷属的不甘……真是令人悲喜交加的红楼一梦。

喜笑悲哀都是假,贪求思慕总因痴。“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有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往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耳边突然传来了《枉凝眉》的曲子,我突然顿悟并理解了真正的爱情绝唱。这让我更加喜欢,更加热爱这本书。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仔细琢磨,这本书中的一字一句,都是人生。正如杨绛先生所言“世态人情,可作书读,可当戏看。”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读书,用读书所得去生活吧!读书,终会遇见更好的自己,加油!

篇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罗曼·罗兰曾说:“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我家的书柜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故事书、童话书、科学书、手影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之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如同我的心灵鸡汤,时时刻刻都在温暖我幼小的心灵。

我很喜欢这本书,平时没时间看,趁着放暑假,我反反复复地看了多遍,真是百看不厌啊。看到书名我就很好奇:不是说,人就是猴子变的吗?这只猴子想变成人,由此可见,人和猴子真的很有渊源。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给予我无限的想象空间,使我展开想象的翅膀。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顽皮的猴子本来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可是,有一个无耻的人——对对眼,他在香蕉里放了一粒安眠药,让猴子毫无防备地吃了,趁猴子还在昏迷中,在它脖子上栓了一条链子,从此虐待猴子表演为他赚钱。就在这时,有正义感的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和杜真子几个孩子挺身而出解救猴子,他们用了三个回合来对付可恶的对对眼,终于将猴子从对对眼的魔掌下解救出来,并将它送回了大自然。

我很喜欢这本书,特别喜欢聪明、调皮、可爱的小猴子。它为了变成人,总是学着人的样子,闹出很多小笑话。虽然最后没能变成人又被马小跳送回它的老家——深山老林,但它却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开心的事情。虽然猴子永远变不成人,但它这种执着的精神和对生活的乐观态度值得我学习。

与马小跳等人对比,我自愧不如。平时,我也在街头看见过有人耍猴子,可我没胆去救它,只会看完就走。而马小跳和他的朋友们为救猴子却义无反顾,他们为了保卫猴子的自由,冒险救出猴子,当“对对眼”寻找猴子时,他们毅然与他斗智斗勇,多么勇敢的孩子啊!我们要像马小跳等孩子学习,不管是什么动物,我们都应该爱护它们,不能让动物成为我们的赚钱工具。我们人类都有手有脚,不能依靠这些可爱的小动物帮我们赚钱。

书中的人物一个个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我为它们的滑稽可爱捧腹大笑,也为那些不幸的小动物黯然落泪。同时,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用一颗善良的心,去关爱每一个生命,给它们自由自在的生活,不再去苦苦地向往我们人类。我非常喜欢这只单纯可爱的猴子,我们现在生活得这么幸福、快乐、自由自在,就连一只小小的猴子都那么羡慕我们,我们怎能不珍惜这美好的生活呢?

这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它告诉我虽然动物变不成人,但是动物和人之间可以成为好朋友,人类应该爱护动物,不能虐待它们。我要向马小跳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爱护动物、敢于和坏人作斗争的精神。

篇九: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大家好,我是孟滢萱,今天我要演讲的主题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黄晖所作的《恰同学少年》。“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相信许多人都听过,这是一句词,是毛泽东所写的佳作《沁园春。长沙》中的名句,而这本书,又恰恰是写毛泽东“正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时的学习生活。

它是一本红色励志小说。书中以毛泽东、蔡和森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涯为主线,充分展现了以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等为代表的,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无私奉献的优秀青年的政治生涯以及立志为改变旧中国落后社会面貌而努力奋斗的光辉形象。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描写了一批有着不凡梦想的新青年和热血爱国的老师,他们是新时代的象征,也是旧中国社会人民的希望!

这本书中的青年,大都是学生,个性鲜明,性格迥异,描写传神。例如字迹飘逸清秀的萧子升,他成绩优异,包容朋友,乐于实践。但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毛泽东。他在求学前,是一个连自己梦想是什么也不知道的懵懂少年,后来却有志向,有担当,敢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顶天立地,成为了一名真正的英雄人物。在校期间,他的数理化不是很好,但他十分勤奋,学习很刻苦,勤于思考,而且博览群书,文采出众,在他看来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他从小事做起,在第一师范举办工人夜学,教工人识字;他敢于行动,在游学途中与萧子升一起解救受到胁迫的芝妹子;他脚踏实地,为了推翻旧社会的理想而关心政治,学习军事。不只是他,第一师范里许许多多的学生都是如此,将个人安危与国之前途联系在一起,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真正做到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在他们中间,涌现出一位位中共重要领导人,他们有着不同凡响的理想,有着超出常人的努力,聪明镇定,一身正气,临危不惧,自强不息,让我十分敬佩。这正是中国人该有的样子,有梦想有担当,有激情,会奋斗。正是有了他们,中国这只在东方沉睡的亚洲雄狮才得以醒来,这本书也告诉我,少年,也可有所作为。

整本书中,学生们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情,其中最震撼人心的就是猴子石战役了。这是毛泽东带领他们创造的传奇故事,主要是说在傅佐良督军准备拿着手里三千多条枪进入长沙抢劫,而毛泽东却率领无一枪一弹的第一师范学生志愿军反击敌人,最后缴获了敌人所有的枪支。在手持三千多条枪的敌人来到长沙城外时,在整个长沙城一片混乱,百姓都急于逃命时,在长沙城连一支正式军队也拿不出来,只有十几条枪时,毛泽东站了出来,打探情况,作出分析,抢占先机,让敌人认为他们是两万人马的桂军;他还与萧子升,蔡和森冒着生命的危险与敌人谈判,与警察配合,打破了敌人的心理防线,缴获了枪支,打败了敌人,避免了流血与牺牲,众人皆曰:“毛泽东通身是胆”。是的,他做的一切,都体现出了他的为国为民。这才是真正的风华正茂,这才是真正的壮志豪情!我们应该学习他,做一名乐于助人的同学少年!

最后,我想将《沁园春。长沙》送给每个人: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携来百侣曾游。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愿大家在学习和生活中也能像毛泽东一样,热爱,而又充满激情。

希望大家有空时能读一读这本书。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篇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鲁滨逊漂流记》

“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此句出于余秋雨先生。我们看世间之万样书籍,品精彩之百般人生,叹必然之悲欢离合,遨游在阅读的清波碧浪中,找出一本与其心灵相契合的书,何其不易。幸甚至哉,曾阅《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者丹尼尔·笛福所著,讲述了出身名门望族的主人公鲁滨逊三次出海远航,流落荒岛后艰难求生,运用自己的智慧返回家乡的故事。鲁滨逊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因为两个哥哥的遭遇,父亲早已为他的人生铺好路,本可以平平安安,踏踏实实过一辈子,可他却义无反顾地踏上了航海之旅,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人,安分使他如坐针毡,冒险使他心旷神怡。不幸的是,父亲的预言成真,远航的时候,在海上遇到了风暴,鲁滨逊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海岸的沙滩上,尽管受尽了海浪的蹂躏后鲁滨逊侥幸的死里逃生,可他同样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渺无人烟的岛上,他将如何求生?又将如何孤独寂寞?失去了外界联系和荣华富贵的鲁滨逊却不轻言放弃,他靠着辛勤的劳动,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不仅在荒岛上求得生存,而且使自己的生活丰富多彩。独立茕茕的鲁滨逊依旧坚韧、勇敢、善良。居住在岛上24年后,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使他成为了自己的仆人和朋友。后来,他全面的展现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帮助了一艘英国大船的船长制服了叛变的船员,并成功收复了大船,最终鲁滨逊搭乘这艘大船返回了故乡。他满怀信念,不畏艰险,带给我的震撼,就像黑夜中的灯塔,光明虽不耀眼夺目,却可以穿透迷雾,使我们航行于人生的海洋上,却不至于迷失方向。

鲁滨逊的性格特点令人敬佩,他充满了冒险精神。鲁滨逊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从鲁滨逊惊险的航海经历和他永不安于安稳平静生活的性格,充分显示出了他的冒险精神。鲁滨逊的一生都在冒险中度过,他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亦拥有惊人的毅力和丰富的创造精神。鲁滨逊一生乐观,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他克服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在绝境里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一条生路,凭借自己惊人的创造力不但为自己建造了房屋还制作出了面包。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度过了在岛上28年之久。鲁滨逊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强不屈。

在小说中,作者对新兴资产阶级的勤劳、智慧、勇敢和顽强进行了高度赞扬,这部小说更反映了处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新兴资产阶级追求财富,勇于冒险,主张“个性自由”的进取=精神,妙趣横生,老少皆宜,令人难忘。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世界文学巨匠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丰富知识,陶冶情操,使我们有勇于冒险,主张自由的进取=精神,这就是经典名著带给我们莫大的好处。历史的风沙蹉跎了往昔的岁月,掩盖住了曾经的荣光,却怎么也掩盖不住经典的辉煌,经典留给世人的魅力正是它身上镌刻着的民族记忆。时光交错,光影晃动,它是所有人内心深处最美妙的梦。

篇十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一本好书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思考。

——题记

法国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为让世人”呼吸英雄的气息”,传递由痛苦和磨练而造就的伟人思想而连续写了几部名人传记:《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共称《名人传》)。

《名人传》记叙了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三位伟大苦难和坎坷的一生,同时也赞美了他们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坚韧不拔的品格。传记中的他们,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画家,另一个是作家,但在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中,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是英雄。

贝多芬用痛苦与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将永垂不朽;托尔斯泰则用小说向人们内心传递爱。其中米开朗基罗令我印象深刻。他,有无与伦比的天赋,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他的内心软弱无力,只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尽管如此,他在我心中依然是英雄,只因他在逆境中永不放弃。

三个英雄的人生道路很坎坷。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受莫名的诽谤,或有悲惨的遭遇。但他们却并不因一时的悲苦与劫难而消极沉沦,始终以坚韧不拔、果敢拼搏的精神和高昂不屈的姿态,吹响前进的号角,那么支撑着他们的又是什么呢?是他们的理想——追求艺术之巅。

现在因为读了这本书,成为他们那样的英雄成了我的目标。

我,一个十六岁大的少女,从未有过什么远大的理想,秉承着得过且过的信念匆匆度日,虚度了多少的岁月早已忘却。但这本书却在我的心头狠狠地敲打了一下——我的理想是什么?我的人生又是什么颜色的?然而这一切我却只能用沉默来回答。只因我的内心始终在游荡,整日充斥着迷茫。我不断地思索着,寻觅着。鹰击长空,是因为他有翱翔蓝天的理想。那么,我的理想又是什么?什么才是我前进的动力?

我梦想着成为一名作家,不求功名成就,只求能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我想用我如春雨般的文字,滋润大家心灵的田地。我为我的理想付出了努力。平时我一有时间,就让书来陪伴我。在名家名作的陶冶下,我写的文章日渐成熟起来,就像春天播种的种子,在阳光的沐浴下,在春雨的滋润下,生根、发芽,等待着收获的季节。但,我知道,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光是靠文字的熏陶,是远远不够的,要经常练。“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我会努力练习写作,将我对写作的热情表达出来,让理想不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触手可得的。

蜗牛缓缓地向着金字塔的顶端爬行,纵然烈日当头,因为蜗牛相信,我虽然没有鹰的矫健,但毅力是我最大的翅膀;叶子在风雨中飘摇却依然坚守在枝头,因为叶子相信一生执著的绿定会换来一个金色的秋天……而我相信,为梦想插上翅膀,就定能冲上云霄——这便是我从《名人传》中所领悟到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也欢迎你的阅读,毕竟你有一万个理由去阅读它。

无情的时间会让许多书迅速腐朽,而让经典流传至今。

篇十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篇十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书籍的艺术与魔力使我为之痴迷,我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就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鲁滨逊是一个英雄级的人物,他却是从小就充满胡思乱想的人,固执乖戾的他为了自己周游世界的梦想不听家人的劝告而踏上一条充满艰险的航海之路。船只不幸在去往非洲的途中遇难,只有他一人漂流到荒岛上生还,鲁滨逊开始了他在岛上28年的独居生活。起初,他从遇难的船上取来生活用品,靠着自己的毅力盖房子,种谷物,驯养山羊。后来,他赖以生存的房屋毁坏,谷物被淹。受到沉重打击,提心吊胆的他努力打起精神,依然锲而不舍地用42天的时间制作一块木板,寻找生存领地,直到获救。当1686年12月19日一艘英格兰商船在他引导下登岸时,这个28年来一人所为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才重见天日,它使人瞠目结舌!

鲁滨逊的坚持是他能获救的原因之一。

鲁滨逊是一个勇敢无畏的人,他搭救“星期五”之后,一大波野人寻迹乘着3只木船向荒岛靠近。鲁滨逊没有弃岛而逃,而选择了拿起装备荷枪实弹地与野人战斗。面对人多势众的野人,他冷静思考制敌方案,抓住野人举行“人肉宴”的时机,与西班牙人、“星期五”一同向野人开火,抢占先机,一举打散他们。令人惊奇的是,色厉内荏的野人在枪弹下不堪一击。但是,如果鲁滨逊一开始被野人吓倒了,没有立即采取措施,就极可能被野人追击,如果野人找到了枪弹并占领了小岛,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鲁滨逊的勇敢是他能获救的原因之一。

“当现实折过来严丝合缝地贴在我们的梦想上时,它盖住了梦想,与它混为一体,如同两个同样的图形重叠起来,合而为一一样”。鲁滨逊也是一个凡人,却有着我们常人难以想象的“超能力”。起初,他因一己之念逃出家门,可称之为“开创”,当他身处迷茫之中,却没有丧失信心,这可称为“意志力”……或许,这些品质我们就有。但当你真的身陷艰难时,不妨想想鲁滨逊,你不仅没有想到过成功,忘记了曾经的失败。也从不会想:自己如果再尽一份力,就会实现自己的愿望!

其实,不难想像,鲁滨逊在获救后会干什么。作者在书中说:鲁滨孙获救后收回了他在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将一部分送给那些曾经帮助过他的人,一部分人仍然留在了岛上,组建了一个小王国,他却又踏上了征途。他向往着充满刺激的海上生活,他还要续写这篇传奇。但是,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我们相信鲁滨逊也会战胜它,因为他的雄心壮志,因为他的梦想!

鲁滨逊的梦想是他成为“英雄”的最重要的原因……

坚持,勇敢,梦想让我读懂了《鲁滨逊漂流记》,我希望这三种不朽的品格能伴我一生。

篇十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当年明月。作为一本写中国历史的书,这本书最大程度的体现了。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文中不仅有历史、幽默还有作者对历史,对自身的经验和的总结。这本书的名字虽然看起来不太引人入胜,看起来似乎不是一本好书(包括我,我刚开始看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也感觉这本书是一本非常普通的书),但作者通过有趣的文字魅力。把我深深地吸引到了书中的情节里。这本书做工严谨,而不缺乏幽默。

关于明朝最后的一位皇帝有许多传说关于崇祯究竟是一个昏庸无能的皇帝,还是一个力图奋起的皇帝,一直众说纷纭,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也是一个精彩的时代。这本书写了努尔哈赤被袁崇焕所杀之后,清朝首领皇太极是如何把明朝推翻的。也写出了明朝的内部战争:崇祯把死人妖魏忠贤(自称活了九千九百岁,看来他不仅是人妖,还是**)压倒,还有各个党派的争斗,最重要的是写出了明朝内部36个首领造反的故事。其中有许多宁折不弯的国之栋梁,如卢象昇,杨嗣昌,袁崇焕,史可法,孙承宗还有黄道周等。有一个很感人的故事:1645年,他招募数千人,马仅十余匹,只有一个月的粮食。很多人还没有武器,只能手握扁担,人称“扁担军。”就这副家当,他们出仙霞关,与清兵抗争,傻子都知道他们必死无疑,可是黄道周却仍然率领着他在千余人的“扁担军”,义无反顾的去“送死”,这就是气节;希望渺茫依就去尝试,这就是气节。关于卢象昇有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孙承宗自尽后。得知此事的卢象昇终于下定了决心。此前他曾多次下令,希望高起潜(死太监)部向他靠拢,合兵与清军作战,但高起潜毫不理会,从杨嗣昌那里他得知,自己无法得到任何支援,他的粮草也极度缺乏,兵力只有五千,几乎弹尽粮绝,而今清军的主力就在他驻地前方,兵力是他的十倍,锋芒正锐。弄清眼前的局势的,走出了大营。和孙承宗一样,他向着北方,行叩拜礼,然后他召集了所有的部下,对他们说了一番话:我已作战多年,身经几十战,无一败绩,今日弹尽粮绝,敌众我寡。而我决心己定,明日出战,愿战者随,愿走者留。但以死报国,不求生还!(这句话是原文)12月21日,卢象昇率数千人。所部皆从,从无一人留守,出发的时候卢象昇身穿孝服,意味着他没有打算活着回来。明知绝无可能却义无反顾的向前走,这就是气节。

历史是残忍的,好人终究会被坏人给间接杀害。比如卢象昇死的时候才40岁,铁铉死的时候才36岁。这一切都表明在那个时代,好人是不好当的,可是有一些所谓“死心眼”的人,却仍然义无反顾的当好人,我们应当钦佩这种人。

篇十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我最喜欢的这本书叫米小圈上学记,因为我曾经也是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我也是慢慢长大成为高年级的大朋友这本书的作者是谁呢?你们猜一猜?

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北猫,1982年出生于哈尔滨,他三岁看起别人的小说与侯宝林大师同年同月同日生他的职业是儿童文学作家,曾经播出在少儿频道上播出过,你们看过吗?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米小圈他的爸爸妈妈跟你们的爸爸妈妈也一样,也好叫他写作业,而且他爸爸最喜欢口误了,还有一个特别臭的脚而米小圈的妈妈是一个护士他好喜欢让米小圈写作业,也很喜欢他,也是有点凶的样子而在米小圈上一年级的时候,故事就开始了昨天放学回来,米小圈跟爸爸说我为什么叫米小圈呢?班里面的同学都笑话我,而他的爸爸给他的答案是在米小圈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她爬上了爸爸的图纸,上面画了一个小圈,所以它才叫米小圈。

米小圈接着回答,如果他当时是画了一条小狗和一只小鸡,那他否则该叫你小狗和明小鸡呢?给小孩子起名字怎么那么随意。他说了爸爸一顿爸爸鼓励米小圈说,他以后一定是个画家,米小圈说,我以后不想当画家,他爸爸为了鼓励他这个未来的画家,给他讲了一个爱迪生画鸡蛋的故事,等一等老爸,爱迪生画鸡蛋,对呀,真的是爱迪生画鸡蛋,我又问,对呀对呀,达芬奇是发明电灯的那个人吗?他的老爸摇了摇头,哈哈哈哈,是达芬奇画鸡蛋爱迪生发明电灯口误口误,这就是他的老爸,一个经常犯各种错误的家伙。

米小圈也是个爱吃东西的小朋友,曾经他的老爸告诉她,他从前的梦想就是一名画家,而且还是特别著名的那种,但现在却只能在建筑所里当一名绘图员。所以他把他的梦想留给了米小圈,可是米小圈说那是老爸的梦想,又不是我的他的梦想是当一个卖冰淇淋的老奶奶。这样他就能吃很多冰淇淋,可是正在还幻想吃冰淇淋的米小圈,却被爸爸拍醒了,爸爸说赶紧画画米小圈,我给你削好了,铅笔也给你准备了,图画本也有,米小圈去说我可我还没有开始学的呀就这样,不会画画的米小圈画了很难看的画,爸爸看了就想把米小圈打一顿。

米小圈的妈妈是一个非常严厉的女人,这可不是米小圈说的,是爸爸偷偷给我讲的,不过吗?我深有同感,老妈总是这样说,米小圈不许这样,不许那样从来不叫我自己做主,大人就一定是对的吗?而孩子就一定会做错吗?我和老爸都很害怕老妈,特别是老爸,感觉老妈就像老鼠,看见猫,当然对于老妈的严加管教,我和老爸也是有对策的,老爸总是利用上厕所的时间抽烟,而不会总是在厕所里看漫画书,家里的卫生间成了我和老爸的天堂。

结果不幸的事发生了,今天我边上厕所边看漫画书,可是我忘记锁门了,我的笑声从卫生间一直传到了妈妈的耳朵里,妈妈的的卫生间一下子打开了卫生间的门米小圈,老妈大声的叫着我的名字,哇,是老妈,我家的猪被扔到了地上,这下你们深有同情了吧?。

这就是我讲的米小圈的故事,你们觉得好听吗?好听就赶紧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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